縣公路局實施細則
為規范公路行政執法行為,提升監管效能,促進執法公平、公正、公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結合部門職能,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本細則所稱“雙隨機、一公開”是指行政檢查事項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
第二條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管任務,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關要求。按照分工負責、協作配合、各負其責的原則,依法進行檢查。必須做到內容明確、程序合法、文書規范。
第三條制定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在縣政府網站公開,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行政權力調整情況隨時進行動態更新。各抽查事項由責任股室牽頭,嚴格按照已公布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事項主體、抽查依據、抽查內容等,開展轄區內有關事項的隨機抽查工作,并將隨機抽查作為選取日常監督檢查的主要方式。
第四條建立的執法人員名錄庫在縣政府網站公開,并根據人員調整情況進行動態更新。開展隨機抽查工作前,各抽查事項由責任股室牽頭,從本單位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通過搖號的方式隨機抽取2名以上執法檢查人員,并負責對執法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指導。
第五條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載明的抽查內容及相關要求,采取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等方式進行抽查檢查。
第六條“雙隨機”抽查要全面公開、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檢查人員開展抽查工作時,現場檢查筆錄和現場照片、錄像等證據資料應當作為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備案。責任股室要及時做好檢查檔案歸檔并妥善保管。
第七條檢查人員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嚴格執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從嚴從快處理,該整改的及時責令整改。檢查結束后,檢查組應及時提交隨機抽查情況報告,檢查過程中形成的材料應當作為檢查報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第八條按照信息公開和“一抽查一通報”的要求,將隨機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及時在縣政府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形成有效震懾,增強行政相對人守法自覺性。
第九條對于在抽查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處分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