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樂縣工商質監局2017年預算公開
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擬訂有關政策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并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3、承擔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依法規范和維護全縣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和相關責任,負責監督管理有關市場交易行為。
4、負責監督管理生產、流通領域商品和服務質量,組織開展商品質量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及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負責全縣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不含價格壟斷行為)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6、負責全縣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和企業年度信用信息抽檢工作。
7、負責監督管理網絡市場經營秩序、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
8、負責規范直銷行為與打擊傳銷活動,組織查處傳銷案件,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9、負責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注冊商標專有權,查處違反商標使用規定和侵犯注冊商標專有權的行為,調解處理商標爭議事宜。保護馳名商標、特殊標志、官方標志,負責河南省著名商標的培育和申報,擬訂實施全縣商標發展規劃,實施商標戰略。
10、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組織查處廣告違法案件。
11、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濟機構及經紀活動。
12、負責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管理信息、商標、廣告相關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3、負責全縣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14、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負責全縣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質量振興工作,推進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牽頭組織開展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15、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根據縣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縣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16、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負責地方標準統一審批、編號和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并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商品條碼相關工作。
17、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 市場計量行為。
18、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質量認證和實驗室技術能力的認證認可工作,研究制定全縣認證認可工作制定,組織開展并監督管理全縣實施強制性認證工作,依法監督和規范認證市場,監督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認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活動。
19、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的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20、制定全縣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質量技術監督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全縣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2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注冊登記股、市場監督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質量監督管理股、標準計量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監察室。
直屬單位:南樂縣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經濟檢查大隊;南樂縣12315指揮中心;南樂縣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
派出機構: 城關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所;韓張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所;西邵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所;近德固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所;張果屯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所。
-
部門預算構成
獨立核算二級單位:檢測中心
本預算為包含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
(四)人員構成情況
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編制94個,其中公務員92人、工勤人員2人。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預算954.10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54.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370.6304萬元,原因:(一)是機構改革,人員劃轉,經費調整;(二)是離退休人員移交縣社會保障部門。部門結轉資金0萬元。
三、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預算954.10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954.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370.6304萬元,原因:(一)是機構改革,人員劃轉,經費調整;(二)是離退休人員移交縣社會保障部門。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按用途劃分為:工資福利支出759.2386 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9.5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70.265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36 %;商品服務支出124.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3.06 %。主要項目: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在職辦公經費等。
四、收支預算增減變化說明
2017年收入預算954.10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54.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收入減少370.6304萬元,原因:(一)是機構改革,人員劃轉,經費調整;(二)是離退休人員移交縣社會保障部門。
2017年支出預算954.104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954.1044萬元,較上年預算支出減少370.6304萬元,原因:(一)是機構改革,人員劃轉,經費調整;(二)是離退休人員移交縣社會保障部門。
五、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預算安排機關運行經費24.6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3.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行的各項經費支出,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等。
六、政府采購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預算沒有安排政府采購支出,政府采購資金安排0萬元。
七、“三公經費”支出及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支出20萬元,較上年預算減少2.6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車輛減少,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 我單位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專業性較強的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是指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離退休人員遺屬的生活補助和社會保障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是指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在職人員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類)支出:是指南樂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事務(款):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業務等活動的支出。
(1)行政運行(項):是指為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各行政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機關及至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項目支出。
(3)機關服務(項):是指為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機關提供后勤保障服務的機關服務支出。
(4)事業運行(項):是指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
(5)、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專項(項):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機關用于專項業務的支出。
(6)、執法辦案專項(項):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查處各類經濟違法案件,打擊走私販私、打擊假冒偽劣商品、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直銷管理、反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和合同欺詐第、打擊非法集資專項工作的支出。
(7)、消費者權益保護(項):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機關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受理“12315”案件,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建立“12315”投訴中心,舉辦“12315”宣傳教育活動等專項支出。
(8)其他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事務支出(項):是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事務方面的支出。
8、“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三公”經費,指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9、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護)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