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督函〔2018〕18號南樂縣督辦問題整改查處情況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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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檢查時間 |
市 |
縣區 |
鄉鎮 (街道) |
污染源 名稱 |
污染源地址 |
問題類型 |
現場問題情況詳述 |
整改要求 |
整改時限 |
整改(進展)情況 |
查處情況 |
是否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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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12-105 |
11月21日 |
濮陽市 |
南樂縣 |
產業集聚區產業大道與工業路交叉口西南 |
河南天仁生物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傅潭路輔路 |
未落實VOCs整治要求 |
現場檢查時,企業正在生產。存在問題:吹膜工段未按照環評要求安裝VOCs收集治理設施,直接通過收集罩,使用軸流風機向外環境排放。 |
含VOCs物料的生產、存儲采用密閉工藝或在有集氣系統的密閉空間進行,收集后的廢氣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存在違法生產行為的,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立案處罰。 |
12月30日 |
南樂縣環保局安排專人對交辦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經查,河南天仁生物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吹膜工序未按照環評要求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吹膜工序在生產時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未經處理無組織排放,涉嫌未按照規定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針對這一違法行為,南樂縣環保局對該公司立案查處。11月26日,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要求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該公司積極整改,截至11月29日,吹膜工序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完成安裝。針對存在問題已完成整改。 |
南樂縣環保局對該公司“未按照規定安裝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這一違法行為立案處罰,2018年12月10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樂環罰決字〔2018〕第43號),作出罰款伍萬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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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