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實施方案》 規范農村宅基地管理 提高村民自建住房質量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推動鄉村建設行動深入開展,市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濮陽市貫徹〈河南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在規劃編制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堅持先規劃后建設、不規劃不建設的指導思想,以縣為單位,按照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整治改善類、搬遷撤并類等類型逐村明確村莊分類,9月底前全面完成縣域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布局規劃。各縣區要分年度制定縣域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計劃,優先完成鄉村振興示范村、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示范村規劃編制,確保2025年實現全市村莊規劃全覆蓋。要在村莊規劃中對村民自建住房標準作出統一安排,原則上以不超過3層以上的低層住宅為主。
在用地管理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在各類規劃編制過程中可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為村民住宅建設預留空間。宅基地選址要符合規劃,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優先利用村內存量建設用地、空閑地和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縣區為單位,根據實際明確本地宅基地統一面積標準,城鎮郊區和人均耕地少于1畝的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34平方米;人均耕地1畝以上的地區,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67平方米。
在建房管理方面,《實施方案》提出要統一建筑風貌,鄉鎮政府按照村莊規劃確定的村莊總體風貌,定位選擇適宜的村民自建住房設計圖冊,引導村民按照設計圖冊建設住房。鄉鎮政府要嚴格落實村民經批準用地建房前現場開工審驗,明確質量安全監管人員對村民自建住房實施質量和安全監管,對申請竣工驗收合格的村民出具驗收意見表。村民自建住房通過驗收后,可持有關材料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在建立工作機制方面,《實施方案》明確要求4月底前各鄉鎮成立規劃建設委員會,負責鄉鎮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各鄉鎮要在便民服務中心設立一個審批窗口,對外統一受理宅基地申請。各鄉鎮要簡化規范申報材料,細化優化宅基地審批工作程序和辦事指南。各鄉鎮要組建綜合執法隊伍,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對村民違法用地、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
在強化措施保障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成立濮陽市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建立督導考評機制,對監督管理不到位、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為處置不力的縣區進行通報批評、掛牌督辦,對工作進度滯后的進行約談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