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廣電體育旅游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關于文化、文物、廣電、旅游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文物、廣電、體育事業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融合發展,推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旅游和體育活動,負責和指導全縣重點文化、旅游和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形象宣傳推廣,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擬訂旅游市場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統籌規劃全縣文化、體育產業和旅游業;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相關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負責、指導鄉鎮、村(社區)體育器材配備工作,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體育公共服務建設。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旅游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負責市場管理,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負責全縣動漫和網絡游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負責對電視動漫和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文物保護與考古工作;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單位和文化遺產的申報、管理工作;審核并監督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十二)擬訂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旅游、體育資源管理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推薦申報和規劃、管理、保護、監督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推進“三網融合”;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縣運動隊伍建設和體育后備人才培養,組織管理重大體育競賽的備戰及參賽工作;組織舉辦全縣綜合性運動會;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辦公室、公共服務股、產業發展與資源開發、市場管理與執法監督股、廣播電視與宣傳股、體育股、文物股、機關黨總支。
三、辦公地址
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城關鎮昌州路中段路北
四、聯系方式
0393-6221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