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教育方針政策、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縣教育系統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統籌全縣教育工作的總體布局并負責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
(三)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縣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收支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制度改革;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與國外和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一)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縣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承擔南樂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擬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縣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擔南樂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參與擬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院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問題的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南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南樂縣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南樂縣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南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機構設置
辦公室(教育督導辦公室)、人事股(人才工作辦公室)、教育股(學前教育管理辦公室)、計劃財務股、
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校外培訓監管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信訪糾風室
三、辦公地址
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倉頡西路154號
四、聯系方式
0393-6221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