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組織指導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授權范圍內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查處重大復雜案件,協調跨區域執法工作。規范全縣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全縣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相關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全縣消費維權工作。擬訂全縣消費者權益保
護的具體措施。指導南樂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負責全縣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根據授權,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九)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擬定全縣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南樂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全縣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全縣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零售、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推動建立藥品零售、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建立健全藥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藥品零售和藥品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處罰。組織實施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實施藥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藥物濫用監測工作。依法承擔藥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和指導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推動建立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建立健全醫療器械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問題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醫療器械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相關質量管理規定。推動建立化妝品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指導建立健
全化妝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實施化妝品經營環節質量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實施化妝品問題產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標準化法律法規。負責制定縣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管理全縣商品條碼工作。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擬訂全縣檢驗檢測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推動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九)負責全縣知識產權監督管理和保護運用。擬訂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和交易運營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二十)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與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按照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一)負責促進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系統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二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南樂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南樂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南樂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南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南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南樂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南樂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南樂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南樂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南樂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南樂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南樂縣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知識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南樂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南樂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二、機構設置
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法規股、執法稽查股、登記注冊股(行政審批服務股)、信用監管管理股、價格監督檢查股、反壟斷與反不當競爭股(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股、廣告監督管理股、質量發展和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協調股、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股、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抽檢監測股、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股、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藥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計量和標準化股、認證監督管理股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股、知識產權促進與保護股、市場規范管理股、消費者權益保護股、科技和財務股(審計股)、人事股、機關黨委
三、辦公地址
南樂縣倉街路116號
四、聯系方式
0393-6221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