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樂縣水利局關于對縣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160號提案的答復
南樂縣水利局
關于對縣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160號提案的
答 復
李慧超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加強村民利用地表水緩解地下水位下降問題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衷心感謝您對水資源保護與管理的高度重視和深入思考。所提建議針對當前地下水位下降的嚴峻形勢,從加強地表水利用的角度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參考價值,為我們進一步優化水資源配置、保障生態安全提供了有益啟示。
一、建議認可與現狀分析
貴建議圍繞“地表水替代地下水、生態補水機制、工程設施建設、監管體系完善”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與我部門當前推進的“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戰略”高度契合。近年來,隨著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影響,部分地區地下水超采問題日益突出,已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和供水安全。我部門已將地表水高效利用納入重點工作,通過推進跨流域調水工程、雨水收集利用、河湖生態修復等項目,逐步構建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調度的格局。
二、已采取措施
1.政策制度保障。明確地表水優先使用原則,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許可,對超采區實施限采措施。
2.工程體系建設。完成南樂縣馬頰河防洪薄弱環節治理項目等重點項目,提升地表水存儲與調配能力。
3.科技支撐與監測。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絡,聯合科研機構開展地表水-地下水交互作用研究,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降低農業領域地下水使用量。
4. 宣傳教育與公眾參與。通過世界水日主題活動、節水宣傳進社區等形式,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設立公眾監督平臺,鼓勵舉報非法取用地下水行為。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深化地表水替代工程。積極開展跨區域引水工程,擴大地表水覆蓋范圍;在工業密集區試點建設中水回用系統,實現生產用水循環利用。
2.完善生態補水機制。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優化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方案,恢復地下水補給功能;推動“生態水位”指標納入地方考核體系。
3. 強化監管與執法聯動。利用遙感監測、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精準識別地下水超采行為;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法取水行為從嚴查處。
4. 推動政策創新。研究制定地表水利用補貼政策,降低用戶使用成本;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平臺,促進水資源市場化配置。
四、溝通與協作
我部門將積極吸納社會各界智慧,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治理合力,共同推動地下水位恢復和水生態改善。
再次感謝您對水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我們將以高度的責任感落實各項措施,為建設生態宜居環境不懈努力。
2025年7月7日

